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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

对与错

“这是错误的”并不只是说,这是违反规定的。可能会有一些坏的规定,禁止本身没有错误的事情,例如某些国家的法律禁止批评政府。对与错和是否违反规定是两回事。否则的话,人们就不能和批评行为一样,批评一条规定是对是错了。

那么,不愿意去做它的原因从何而来?这种想法的动机是什么?也就是说,这种想法的背后有什么理由?

一般来说,认为做某事是错误的,考虑到的不单是这件事会影响做这件事的人,还有它会影响到的其他人,并且其他人如果发现的话,不但不会喜欢,还会尽力反对。

当然,绝大多数人都在某种程度上在乎别人的想法。但是即使有人不把别人当回事,我们多半也不会认为他因此就可以不用遵守道德了。他不在乎别人这一点并不能为他的行为做辩解:他应当在乎。但是为什么呢?

  • 对于他人直接的关心乃是道德的基础,并且是无可替代的。
  • 即使人们的自私心非常强烈,以至于最终还是待人刻薄,但是人们仍然有某种理由去关心他人。“要是别人也这么对你,你会怎么想?”

道德的基础在于如下的信念:某些特殊的人(或动物)收益或受损,这不仅在当事者自己来看是好事或坏事,而且从普遍的角度看,其本身就是好事或坏事,并且每一个有头脑的人都明白这一点。这也就意味着,人们在决定做什么的时候,就有理由不仅考虑自己的厉害,而且也考虑到他人的利害。而且如果人们只考虑到某些人——例如他特别关系的家人和朋友——的利害,这仍然是不够的。当然,他会更为关心他自己和某些特定的他人,但是他也应当考虑他的所作所为对每个人的影响。如果他是个正常人的话,他也会希望别人这么对待他:即使别人和他素昧平生,也不该损害于他。

这种程度(绝对)的不偏不倚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要求太高了。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可真是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圣人。不过在道德哲学里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应该争取到多大程度的不偏不倚?

我们不仅不清楚应当在何种程度上不偏不倚。而且如果这个问题有正确答案,其正确性的来源我们也无从知晓。是否对每个人来说,在私人的关心和无私的关切之间只有单一一种正确的方式去保持平衡?还是答案人人各不相同,依各自动机的强度而定?

这就把我们带来了另一个重大的问题:对与错的标准对每个人来说都一样吗?

  1. 我们可以说,对与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但是并非每一个人都有理由去力行对的事而避免错的事情:只有有着正确的“道德”动机(特别是对其他人的关心)的人才有理由因这件事是对的,而去做它。
  2. 我们可以说,对与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并且人人都有理由去力行对的事而避免错的事,但是这些理由并不依赖于人实际的动机。
  3. 我们还可以说,道德并不是普遍的,并且道德要求一个人做的也无非是他有一定的理由去做的,而这些理由又依赖于他对他人普遍的关心程度而定。

在某种情况下,行为的对错明显是依赖具体情况而定的。

某些人相信一种更为深层的道德相对性,这种观点主张:对与错的最基本标准——例如杀人是否正确,或者你应该在何种程度上为别人做出牺牲——完完全全依赖于你所生活的社会接受的是什么样的道德标准。

道德的一般基础在何种程度上是普遍的和客观的。

一种观点:人们无论做任何事情,其唯一动机只是这么做让他高兴,或者不这么做让他难过。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人们做他们想做的事情,但是他们之所以想做这些事情,其理由和动机千变万化,各不相同。

道德论证想要证明人人都有一种能力,使得我们能够超出自己的私利,做不偏袒私利之事。